重庆市民政局 经营性公墓审批监管工作改革成效两个月
下放经营性公墓审批权
从2021年7月1日起,将经营性公墓(含骨灰堂)审批权限(包括新建、迁建、续建、扩建、缓建、延期)和经营服务许可证发放等事项下放至区县民政部门(包括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审批结果报市民政局备案。2021年7月1日之前由市民政局审批未建成的经营性公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做好后续审批承接和监管工作。
重庆还将加大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投入,将格位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生态葬式作为政府保障安葬需求的主要方式。要求未建城市公益性公墓以及不能有效保障公益性基本安葬服务的区县,原则上不得新批建经营性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