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拨打电话咨询优惠项目!

顶部广告

首页 殡葬资讯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

根据2021年10月9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重庆企业退休人员2021年9月1日后因病或非因工去世的,遗属待遇将按照人社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规定的最新政策和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丧葬补助金

按死亡时上一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2020年重庆市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是3334元,所以2021年9月1日以后死亡的丧葬补助费补助就是6668元

抚恤金

2021年9月1日后死亡的,以死亡时重庆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如果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不足缴费月数除以12计算。

也就说,2021年9月1日以后死亡的,按照3334元的9-24个月计算,2021年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最少是30006元、最高是80016元

对于重庆市企业退休人员2021年9月1日前死亡的,仍然执行重庆市《重庆市企业职工因病死亡待遇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具体政策和标准如下:

丧葬费

重庆市丧葬费标准为2000元,一次性发放。在按规定应实行火葬的地区不实行火葬的,是不能享受丧葬费的。

一次性救济金(抚恤金)

按照死者生前本人最后一个月养老金标准发放15个月

比如按重庆市2020年平均养老金3163元计算的话,2021年一次性救济金标准就是3163*15=47445元。当然因为每个人的养老金标准不一样,实际享受的一次性救济金标准是按本人的养老金标准计算的。

生活困难补助金

以供养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城镇的每人每月发给50%,农村的每人每月发给40%,供养直系亲属为孤寡老人或孤儿的,另外增加10个百分点

重庆市目前最低工资标准分地区有两个标准,分别是1800元/月和1700元/月(详见下表)。

如果按照1800元计算的话,城镇户口的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金每人每月就是900元,而农村户口的就是720元

如果死者供养直系亲属户口在重庆市以外的,则以死者退休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所在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生活困难补助费也跟着调整。

不过,这里需要提醒的是,能否领取生活困难补助金是以退休人员死亡时,其直系亲属是否具备供养条件来确定。退休人员死亡当时,其直系亲属不具备供养条件的,以后达到供养条件时,也不能再列入供养直系亲属范围而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金了。

另外,如果符合条件的供养遗属有收入的,且收入低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则可以按规定享受标准给予补差,否则也是不能享受的。

再者,退休人员因各类交通事故等非因工死亡的,有关单位给予的赔偿费(补偿费)数额高于应享受的死亡待遇标准时,不再发给死亡待遇;低于的,则可以补足。其中,按月享受生活困难补助金的,还需要将有关单位给予的赔偿费(补偿费)减去丧葬费和一次性救济金后的余额进行补差。

如果退休人员的直系亲属其生活来源依靠本人供养且符合下列范围和条件,可以到社保部门申请供养直系亲属认定,认定符合条件的就能够按规定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

1.祖父、父(包括养父)、夫年满60周岁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祖母、母(包括养母)、妻年满55周岁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等)未满16周岁或者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学习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弟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弟妹)未满16周岁或者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学习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孙子女未满16周岁或者满16周岁尚在普通中学和职业中学学习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重庆殡仪用品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www.yzgmw.com/7675.html
感谢阅读到这里,如果你对上述内容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优惠项目!

文章底部

上一篇
下一篇

作者: admin

为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