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项任务!今年重庆市民政法治工作重点是这些······
重庆民政 2022-06-15 19:59 发表
法者,治之端也。今年,市民政局将深入推进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立法创制、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体系、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工作保障等7项重点任务,推动全市民政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学习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将《学习纲要》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支部学习、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兴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新热潮。
二是贯彻好“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安排部署,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民政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主线,努力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成效,转化为民政法治的生动实践。
三是落实好法治工作责任。把法治工作记在心上、抓在手上,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遵守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办事。
加快推进立法创制
一是加快推进立法项目。对照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加快修订《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按照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重庆市慈善条例》。持续完善《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各区县要积极参与立法调研论证,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的意见建议。
二是抓好立法项目储备。加强同市人大、司法局的协调,推动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条例、居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实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前期调研论证。抓紧修订市民政局立法工作规程,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量。鼓励石柱、秀山、酉阳、彭水用好自治县“半个立法权”,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更多法治保障。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抓好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做好废改释相关工作。区县民政部门要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清理等工作,坚决防止乱发文、“奇葩”文件等现象,维护法治统一。加强公平竞争审查,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民政信息系统与“渝快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融合及数据归集,拓展“网上办、掌上办”政务服务事项,“全渝通办”事项占比不低于民政政务服务事项的50%。做实“一件事一次办”,深化“扶残助残”“收养一件事”套餐,推进公民婚育、公民身后等“一件事一次办”套餐。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动态调整民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升时限压缩比例、平均跑动次数、即办事项和全程网办事项比例,实现“好差评”主动评价数据全量归集,差评整改率、回访率保持100%。推动结婚证、离婚证、社团组织电子证照开展应用,推出一批具体应用场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不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建立执法人员库、检查对象库和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保持100%。积极推进民政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公益慈善、婚姻登记等领域信用监管机制。
完善行政执法体系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认真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民政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健全行政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完成新一轮执法资格证换证工作。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打通规范行政执法“最后一公里”,加强对基层民政执法的指导。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认真做好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地名、殡葬等重点领域执法,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依法实施柔性执法,注重执法过程中“情理法”的统一,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执法。强化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对社会普遍关注、容易发生偏差、执法效果较好的典型案件,加强案例的定期发布、以案释法,进一步统一执法标准,提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各区县民政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要实现“季度清零”,并逐月提高执法强度。要围绕重大风险、重大隐患和突出违法问题,坚决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维护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执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一是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规则》,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提高法律论证意见质量。区县民政部门要聘请专门法律顾问,动员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积极申请公职律师。市民政局每年为局系统聘请了法律顾问团队,直属单位可结合实际单独聘请法律顾问。
二是主动接受专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确保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建议、提案办结率和满意率保持100%。主动接受监察、审计机关的专门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区县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完善和更新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基层政务公开信息,做好殡葬、儿童、养老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采集及公开工作。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业务管理机构承担普法主体责任,法治机构或者负责法治工作的机构抓好协调。要把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推进“一老一小”、社会救助、未成人保护等热点难点工作中,加强政策宣传讲解;对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要第一时间通过权威解读、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予以公布,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二是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坚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民政干部法治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持续开展法治党课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抓好干部职工年度法治理论考试抽考及网考工作,参加率和合格率继续保持100%。
三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八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国际社工日、中华慈善日、重阳节、清明节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宪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民政法规政策宣传月”活动,开展“法润民政”主题宣传活动,提高民政法治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
四是加强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民政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加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建设,培育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化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配合做好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申报,配合开展好“法律之家”试点建设、“学法用法示范户”推选和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加强法治工作保障
市局继续将法治民政建设纳入综合评估,各区县民政部门、直属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指标抓好贯彻落实。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加强工作保障,为法治工作机构或负责法治工作的机构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保障他们履行职责。
来源丨重庆市民政局
供稿丨执法监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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