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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八部门联合专项殡葬整治文件

重庆市渝北区民政局

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

重庆市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渝北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渝北区林业局

渝北民〔2021〕158号

关于印发渝北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殡葬服务单位:

根据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2021〕159号)精神,并结合本区实际,区民政局等8部门制定了《渝北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渝北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市民政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民〔2021〕15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区民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决定,从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在全区联合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按照依法依规、分步实施、积极稳妥的原则,针对近年来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摸排出的问题,合力整治殡葬业价格秩序混乱、公益性安葬设施规划建设经营等突出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整治台账,列明具体违法违规情况,明确整治依据、步骤时限、执法主体、处置措施等,采取“一案一策”方式,依法去存量,坚决控增量,确保整治取得实施,切实解决好殡葬领域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期盼的问题。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公益性公墓价格及建设经营问题。针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墓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整治。

1.社会反映价格偏高的,开展成本调查,采取措施、降低价格。(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2.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以及涉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3.公益性公墓未履行审批手续或审批手续不全、违法占地或者超出批准建设用地面积。(牵头单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林业局)

4.公益性公墓改变公益用途、开展对外销售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5.以家族集中存放骨灰形式整间出售的安葬(放)设施违规行为查处。(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二)殡仪服务机构违规收费相关问题。针对殡仪馆、殡仪服务站违反价格法规相关情形依法整治。

1.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强制捆绑服务等乱收费行为。(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未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在显眼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3.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或采取附加费用等方式限制丧属自带文明丧葬用品。(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三)殡葬服务、中介服务违法违规问题。针对一些殡葬服务中介机构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整治。

1.对在服务和销售丧葬用品时,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由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联合辖区市场监管所认真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并将发现的问题台账移交属地市场监管所。(牵头单位:各镇街,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对违法违规从事殡葬中介服务或提供遗体存放、骨灰存放、整容、守灵、祭奠等涉及遗体服务行为,由各镇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并将问题台账及时移交区民政局。(牵头单位:各镇街,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3.违规利用医院太平间开展殡葬服务。(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4.医疗机构违规查处。(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5.社会车辆(救护车除外)非法接运遗体。(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三、工作步骤及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1年9月20日前)。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查整改(2021年9月21日至10月31)。各镇街和各殡葬机构要对照整治内容认真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完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一落实整改。于2021年10月15日前分别将问题排查表(附件2、3、4)及整治阶段性情况报区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督查整治(2021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任务,对照整治内容就殡葬机构的收费,公益性公墓违规建设,殡葬中介机构违法违规服务、收费等问题进行全面督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指导责任机构限期整改,做到整治一起销号一起。对于整改不到位或者拒绝整改的,依法进行查处整治,切实落实问题整改。请相关部门每周四12点前报送《专项整治台账》(附件5)到区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评估总结(2021年12月21日至2022年1月10日)。区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对本次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核,对于整治结果进行认真评估,切实保证相关问题妥善解决,整改落实到位。各部门将整治工作成果应用于制度机制创新和强化殡葬工作日常服务监管之中,形成长效机制,严格依法对殡葬领域问题治理,决不手软,防止死灰复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于2021月12月30日前将整治结果报送区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成立区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林业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联系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并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定期通报制度,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各镇街、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工作统筹和组织协调,认真履行职责,镇街、村(社区)要履行属地责任,殡葬服务机构要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具体实施工作。

(二)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区民政局要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指导公墓、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等机构做好自查排查、整改销号等工作,负责对殡葬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的政策评估,会同区民政局按照新版《重庆市定价目录》的规定,编制纳入政府指导价的殡葬延伸服务收费目录;开展基本殡葬服务成本监审,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适时启动殡葬基本服务收费调整工作,降低过高的殡葬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研究制定公益性公墓价格形成机制,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墓,社会反映价格偏高的,开展成本调查,采取措施,降低价格。区公安分局要查处丧事活动及修建、经营墓地过程中,违反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妨害公共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非法占用耕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区林业局要加强对非法占用林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检查监督。区住房城乡建委要加强殡仪馆、公墓等设施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区卫生健康委要规范太平间管理,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医疗机构,配合民政等部门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区市场监管局要依法查处对在提供殡葬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时,不明码标价等殡葬领域价格违法、不正当竞争、垄断等违法行为。

(三)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各镇街、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如期完成。整治工作既要充分体现法纪严肃性,也要稳妥操作,把握好法规政策界限,禁止简单粗暴。要把整治的重点聚焦到企业和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上。对于各地各单位摸排出的殡葬业其他突出问题,由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报请区委和区政府研究决定是否纳入整治范围。整治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涉事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能简单“一刀切”和粗暴执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镇街、各单位要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要注重总结借鉴以往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妥善防范处置各种矛盾,确保既解决问题,又解决好群众合理利益诉求。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的建设运营主体,要把相关信息数据和失信情况等纳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

 

咨询电话:tel:023-6866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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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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