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死亡待遇和丧葬费领取须知
发布时间:2021-05-29
作者:殡仪用品网
一、标准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准标遇待亡死工职休退业工因病死亡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0〕4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的通知》(渝府发〔2008〕97号)规定, 企业退休职工死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2000元。 2、一次性救济金:15个月*抚恤金。(死亡前最后一个月养老待遇的标准发放)
3、退还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扣除已发放的养老金部分)
二、所需证件
火化证、死亡证明书、领取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此条消息由凡科公众号助手支持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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