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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殡葬改革 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殡葬改革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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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平代表: 您在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殡葬改革”的建议(第622111号),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厅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形成高位推进殡葬工作格局”的建议。根据省领导指示要求,我厅正在研究把殡葬改革列为市县党政“一把手”工程。省政府也将在近期召开全省推行绿色殡葬五年行动计划动员部署会,推动市县全部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绿色殡葬五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工作联动机制,实现殡葬信息员村(社区)全覆盖。 二、关于“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殡葬服务能力”的建议。殡葬设施是城乡基础设施重要的组成部分2014殡葬改革,也是落实民生保障的重要要求。殡仪馆建设方面,在海口、三亚市两个殡仪馆的基础上,2014年开工建设了西部(儋州)殡仪中心,填补了西部地区没有殡仪馆的空白。公益性公墓建设方面,海口、三亚、琼海、万宁、东方、五指山、屯昌、定安、乐东、保亭、琼中等先后规划新建了一批公益性公墓。目前,全省市县级公益性公墓30个,镇级公益性公墓48个,村级公益性公墓29个;经营性公墓9个。在此基础上,我厅将继续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力争殡仪馆、公墓、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实现城乡全覆盖。

特别是在公益性公墓建设,将按照人口密度、行政建制、自然环境、交通便利、产业布局等因素,做到城乡统筹、相对集中,方便群众,满足需求。 三、关于“全力推行火葬,全面改革土葬”的建议。一是大力推进火化。根据《海南省推行绿色殡葬五年行动计划(2019—2023年)》安排,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将海口市、三亚市全域划为火葬区。2020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将儋州市(含洋浦经济开发区)城镇划为火葬区。2021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将儋州市(含洋浦经济开发区)全域和其他土葬改革区城镇划为火葬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根据火化设施建设情况,进一步调整扩大火葬区。目前,三亚市全域划为火葬区已经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海口市正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加强公墓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墓穴占地面积,火葬区新建公益性公墓全部采取深埋不留坟头方式安葬,经营性公墓全部提供骨灰安葬;土葬改革区公益性公墓全部采取深埋不留坟头方式安葬。 四、关于“加强法治殡葬建设,提升殡葬管理水平”的建议。一是完善殡葬政策法规。今年计划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遗体接运管理工作通知》《关于加强医院太平间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丧葬费抚恤金审批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海南省推行绿色殡葬奖补激励办法》等殡葬政策文件。

二是在省人大将《海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纳入后备立法计划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省人大开展立法前期调研,推动尽快制定出台《海南省殡葬管理条例》,联合相关部门完善殡葬管理政策,为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五、关于“落实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建议。一是全面落实党员干部带头。2015年1月1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党员干部坚持依法治丧,自觉遵纪守法;坚持简办丧事,反对铺张浪费;坚持文明祭扫,反对封建迷信;坚持宣传群众,营造殡葬改革氛围。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违规殡葬等违法违纪行为,明确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坚决纠正殡葬活动中的不正之风,做到令行禁止。下一步,我厅继续推动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争取把“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纳入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之中,建立党员干部亲属殡葬事项报告制度。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党员干部,报请纪委监察部门及时进行党纪政纪处理。二是全面推行节地生态安葬。2016年8月17日,我厅联合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计划到2025年,中部市县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海口、三亚等沿海市县探索开展海葬业务。

目前,各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六、关于“完善殡葬保障机制,加大殡葬事业支持力度”的建议。一是殡葬管理机构逐步健全。全省除三沙市和陵水县外2014殡葬改革,其余各市县全部成立了殡葬管理所(中心)。其中,三亚市为副处级,海口、儋州市为正科级,文昌、琼海、万宁、东方、屯昌、乐东、琼中7个市县为副科级,其余7个市县为股级。二是不断加大殡葬事业资金投入。2011年以来,省级财政先后投入殡葬改革资金2.2亿元,各市县全部将殡葬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三是加大考核力度。我厅正在争取将殡葬改革作为省政府对市县政府综合评价考核二级指标,提高考核分值,增加权重。 七、关于“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殡葬改革良好氛围”的建议。充分发挥媒体、殡葬服务机构和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各类协会等在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推进绿色殡葬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尚。大力宣传带头参与殡葬改革的典型事例及各地推动殡葬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及时曝光违规土葬、散埋乱葬、建大墓豪华墓等反面事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管控,努力提升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识,引导群众支持并参与殡葬改革。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海南省民政厅2019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及联系人: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 时权 联系电话:65358909

咨询电话:tel:023-6866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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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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