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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近日发布

贵州省“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近日发布

 

省民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 “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省民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民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8月18日

 

 

 

8月27日,省民政厅举行《贵州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专题新闻发布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民政厅新闻发言人王斌出席发布会并作主发布,厅规划财务处、社会救助处、养老服务处、儿童福利处、社会事务处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厅信息中心主任、厅新闻发言人助理刘畅主持。新华社、人民网、中国新闻社、央广网、光明日报、贵州广播电视、贵州日报等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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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斌介绍说,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编制实施《贵州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民政决策部署以及民政部部署要求,落实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系统谋划今后五年民政工作的重要举措,意义十分重大。《贵州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坚持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及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围绕“四新”主攻“四化”部署要求,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全局;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政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新期待,尽力而为补短板,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保障状况,量力而行合理制定民政事业发展目标;坚持系统协同,着力完善民政工作体制机制,注重加强与省有关部门横向衔接、与地方民政部门的上下联动,努力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凝聚推动民政事业在“十四五”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厅规划财务处负责人余丽红、厅社会救助处处长尹秀钰、厅养老服务处二级调研员米建、厅儿童福利处处长杨焱、厅社会事务处处长黄猛分别就规划主要发展指标设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设、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管理信息化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第一章 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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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具备火化功能的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增加到67个、79个和7760个,分别比“十二五”末增加26.9%、36.2%和40.2%。惠民殡葬政策更加普及,2020年全省惠民殡葬支出1.1亿元。区划地名管理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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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补齐殡葬服务短板,为实现逝有所安探索新路径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积极稳妥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推动殡葬移风易俗,打造“绿色、环保、优质、便民”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殡葬改革、殡葬管理服务水平与乡村生态振兴、文化振兴要求相适应。

 

第一节  健全殡葬工作机制

 

推动建立省级殡葬改革议事协调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治保障的协同治理机制。稳妥落实殡葬法规政策,深化殡葬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优化设施布局,完善殡葬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尽力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群众的合理需求,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权益,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现“逝有所安”。

 

第二节  完善殡葬政策法规

 

适时修订出台《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制定公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健全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管理措施,优化公墓审批流程,规范设置公墓有效年限,强化公墓日常监管。完善遗体管理、墓穴(格位)续用管理、殡葬服务价格等配套政策,健全殡葬服务设施、产品、服务等行业标准。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全面建立以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为重点,推行以减免或补贴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存放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为主要内容的惠民殡葬政策。逐步推动惠民措施从救助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提高政府基本殡葬服务供给能力。

 

第三节  完善殡葬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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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需求,着眼长远,加紧制定和完善殡仪馆、公墓、集中治丧点等殡葬设施布局规划。加大现有火化设施设备提档升级及配套节能环保设备改造力度,各县(区、市)均建有具备火化功能的殡仪馆。加快建设公益性公墓,以县(区、市)、乡镇(街道)、村(多村)为单位规划建设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实现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服务功能全覆盖。加强对农村原有公共墓地和历史埋葬点的资源整合、改造提升。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型安葬设施建设。科学统筹经营性公墓建设。结合乡村振兴规划设置农村地区集中治丧点,规范群众集中治丧。力争到2025年,建成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节地生态为导向,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的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网络。

 

第四节  提升殡葬服务信息化水平

 

依托省级殡葬服务信息化平台,全面实现殡葬信息采集、手续办理、服务流程、资金结算、档案管理、数据分析等信息化管理。鼓励殡葬服务机构探索推广通过互联网提供网上预约、远程告别、网络祭祀等殡葬服务新模式,推行电子结算、第三方支付等方式,创新殡葬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新途径、新模式、新业态,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透明的殡葬服务。推动殡葬科技创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提高殡葬设施设计建设、设备用品研发和服务保障的科技含量,推动殡葬服务节能环保、科学便民。

 

第五节  深入推进丧葬习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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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弘扬孝老爱亲传统美德,提倡厚养薄葬,简化治丧仪式,规范治丧时间,革除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加大宣传力度,以健康向上、文明绿色的文化引领群众。夯实乡镇、村居主体责任,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完善红白事务报告备案制度。劝导查处治丧违规行为,推动移风易俗落地生根,倡导乡风文明,助推乡村振兴。

 

 

专栏7:基本殡葬服务能力建设重点任务

 

1 .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总结推广贵阳、福泉、瓮安等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在领导协调机制、基础设施建设、有效监管、服务方式改革、殡葬信息化建设、殡葬移风易俗、节地生态安葬、散埋乱葬治理等方面经验成效。不断扩大惠民、绿色、生态、人文殡葬影响力,切实增强广大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和对殡葬改革的认可度。

 

2.殡葬服务功能全覆盖。推动全省88个县(市、区)实现殡仪馆(含火化设施设备)、公益性骨灰安葬(放)设施、集中治丧点等殡葬服务功能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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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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